在德国,“保护关税派又分两派。第一派在德国以李斯特博士为代表,这一派从来不以保护手工劳动为己任,相反地,他们之所以要求保护关税,是为了用机器挤掉手工劳动,用现代的生产代替宗法式生产。……保护关税派的第二派要求的不仅是保护关税制度,而且是绝对的贸易限制制度。 他们主张保护手工劳动既不受外国竞争,同样也要不受机器的侵犯。他们主张不仅用高额关税保护本国的工业,而且还要用高额关税保护本国的农业和本国的原料生产。”德国的保护关税制度还是促成国家统一和民族统一的重要机制,德意志境内,原来有许多小邦,各自独立,设关征税。仅普鲁士这个最大的邦,在1815年就有65种税制。同时在各邦中,再设关征税,这严重妨碍工商业的发展。于是,普鲁士1818年率先统一其邦联之内的税率,继之又邀请各邦组成关税同盟。1881年参加关税同盟者达18个邦之多,至1852年除两个邦外,均为关税同盟之成员。随着关税的统一,工商业发展迅速,促进了德意志经济与政治的统一,也有利于民族的统一。 “德国中央集权所达到的最高点,是关税同盟的成立.”美国的关税制度创立于1789年。当时的税率并不高,平均税率为8%。但很快就大幅度提高关税率,实行保护关税。对于美国的保护关税制度,恩格斯肯定地指出一个国家,在那里,实行一个短时期的保护关税政策,不仅是正当的,而且是绝对必要的,这就是美国。这样一个国家,经过20年左右的短期的保护关税政策,就能使它的工业马上达到任何一个竟争者的水平,那么能否设想它会让自己年轻的正在成长的工业去同早就建立的英国工业进行长期的持久的竞争呢?” |